马路上的非机动车,尤其是电动车横行霸道、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实在是太多了,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,也不少。
前几天在浙江金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早上7点15分左右,徐先生像往常一样开车在上班路上,在通过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与丹溪东路西口的斑马线后,突然看到右前方窜出一辆电动车,他慌忙采取制动并向左打方向盘。
可已为时已晚,电动车直直地撞在他副驾驶的车门上,电动车驾驶人应声倒地。“姑娘,你没事吧?”徐先生急忙下车查看情况,扶起受伤的女驾驶人,并拨打了110。
几分钟后,两名自称是电动车驾驶人同事的男子赶到现场。事情就开始这样发展了……
“你赶紧把人送医院,你袋里有多少钱,都给我!”其中一名戴眼镜中等身材的男子上来就对徐先生和他的朋友要索赔。
一听这话,徐先生心里可就不乐意了:“送医院没问题,但赔多少、怎么赔得等交警来了再说!”
很快,交警郑骁和同事就赶到了现场,在经过一番勘察、询问并调取路口视频监控查看后,发现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在东西向绿灯还有5秒的时候就已驶出停止线了。而她身边的其他非机动车还在等待放行。最后,交警认定章某闯红灯,负事故全责。
虽然对于事故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,但对于交警的全责认定章某一方始终觉得受了委屈,自己一方是骑电动车的,还受了伤,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和相应的赔偿。
所以直至事故处理完毕,也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,但这并不影响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。
电动车驾驶人章某的同事,还在现场不断追问交警;
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同事:那交警,我想问一下,这种情况下,机动车一点责任都没有吗?!
接下来被现场交警教科书级回怼,在场交警:他有什么过错你就告诉我!
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同事:他就完全没有责任是吧?
在场交警:不是,你告诉我他有什么过错。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车子,你为什么一定要给他定个责任呢?因为他是机动车?那我觉得不对的,这个事故你闯红灯啊。
电动车驾驶人章某同事:那咱们从受伤的角度……
在场交警:我们不从这个角度讲,我们只讲事故。我们不考虑你在这个事故中受伤,你的责任就轻。
我们只针对事实来说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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